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土流方式中三个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也别忘了收藏这个站点。
你说的“还乡”是什么意思?
回归故土就是把少数酋长的管理模式变成政府官员的管理模式。
土司是原民族的首领,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回乡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加强中央政府对西南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改革后,仍有一些土司造反,其中最大的是乌蒙土司造反。
改革的理由:
为了解决土司割据长期存在的弊端,明清两代的统治者大多主张土改水政策。即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取消土司世袭制,设立府、部、州、县,并指派有一定任期的流动官员进行管理。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时期在西南、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管理制度。它是由唐宋时期的羁縻郡县制发展而来,即任命少数民族首领为土司和地方官。
授予他们按照当地传统习俗管理自己地区的权力。世袭官职,一言以蔽之,就是“以地方官治地方人”。在边境地区,朝廷甚至允许土司保留军队。
在生产力低下,交通不便,文化差异大的情况下,土司制度。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土司世代为官,独霸一方,有的独断专行,违法乱纪。
对中国人民的政治压迫和经济掠夺。土司为了权力和利益挑起争斗或战争,导致朝廷生灵涂炭,世事无常。随着社会的发展,土司制度已经越来越腐朽落后,废除它已经成为必然。
明朝已经在计划废除土司制度,改为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府、署、州、县机构,并派出一定任期的流动官员直接管理。这种方法叫做“化土为溪”。
早期的改革是温和的。以防地方土司制度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流动官员,如地方土司死亡,地方土司之间相互仇杀或镇压叛乱,地方土司因犯罪被革职等。
扩展数据:
改革成就:
一些高层酋长回国后,不甘心失败,一直在努力恢复。但是,一些清军在新区掠夺,一些官员不善于管理。他们突然加税,发配徭役,收受贿赂,勒索钱财。
再加上新成立的防汛部门大部分都是从邻近地区抽调过来的,使得原来的地区力量空虚了。这不仅给了原祝酒人一个造反的借口,也给了他们一个机会。
雍正十三年(1735年)春,贵州古州、太公一带的上苗人鼓动民众发动叛乱。叛军深入丹江、黄平、凯里等县,但雍正帝派军队镇压他们。
乾隆皇帝继位后,任命张广泗为七省总管。乾隆元年(1736年)平定叛乱,清廷下令在新区废除赋税,并按当地习俗审理民事纠纷,以巩固改地为流区的统治。
百度百科-改土归流
什么是“变土为溪”?
雍正时期,清政府废除了西南大部分地区当地少数民族中广泛实行的世袭土司制度,按照内地制度重新设立行政区划,任命“流官”直接管辖,大大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这些地区的控制,史称“还乡”。
元朝以来,中央王朝一直在我国西南地区的苗、瑶、壮、白、彝、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中央政府在军事或政治征服后对这些地区实行“羁縻”政策而产生的特殊统治制度,是与当地少数民族落后的经济和较低的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土司制度可分为土司和地方官两种。土司指世袭的宣威司、傅宣司、平定司、甄宓司、龙官司,由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组成。他们虽然接受了中央王朝授予的官衔,但是他们所在地区的土地和人民都是属于他们的,所以他们实际上属于割据一方的地方政权。地方官员是指按照大陆行政体制设立的州、府、署、县等地方机构,地方少数民族领导人和首长被任命为地方长官和地方知事。,经常以地方官员的名义,担任酋长。随着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中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日益密切,土司制度日益成为当地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障碍,也不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因此,自明代以来,中央政府一直在一些成熟地区推行“退田还溪”政策,但规模很小,影响也不大,未能引起整个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行政体制的重大变革。有的酋长管辖数百里疆土,数万士兵残酷压榨掠夺其行政区域内的百姓。虽然部分地区实行了地方体制改革,但由于土司制度根深蒂固,仍然是“根深蒂固,文武百官住省城,四百里无人敢耕。”
明末清初以来,中原与边远地区的联系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大量汉人进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开垦,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活方式,对落后的当地土司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使越来越多的人要求摆脱土司制度的束缚。但清朝初期,由于中央政府忙于统一全国,抵御沙俄入侵,无暇顾及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改革,使土司制度得以传承。雍正时期,清廷的统治权力大大增强,初步解决了北方民族叛乱和沙俄入侵问题,随后开始大规模改革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雍正四年(1726年),云贵巡抚鄂尔泰要求将原属四川的东川、乌蒙、镇雄就近划归云南,改地方为地方,随后在云南、贵州、四川、广西、湖南等地广泛推行。清政府分别设置府、署、州、县等行政机构,并派出非世袭的流动官员进行治理,大大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该地区的控制。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鄂尔泰等人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采取了和平呼吁和军事镇压两种方式。总的来说,在广西、四川、湖南等地,主要是招安安抚,而在云南、贵州等省,则是大规模的军事镇压。
贵州是苗族聚居的地区,清朝的统治相对较弱。雍正四年(1726年),清军进攻广顺村,镇压当地苗民的反抗,强迫他们剃发更衣,竭力护甲,查抄户籍,成功吸引了广顺一千多个苗寨,即现在的惠水、镇宁,以及现在的镇宁、永丰、安顺。紧接着,清军入侵黔东苗岭山和清江、杜江流域的苗族地区,先后占领古州(今榕江)、太公(今台江)、清江(今剑河)、杜江、丹江(今雷山)、八寨(今丹寨)等地,并对拒不投降的苗寨进行远征,设官治理,对外开放。但清廷派驻当地的文武官员肆意欺压苗人,勒索钱财,引起苗人的强烈不满。雍正十三年(1735年),清江、太公苗族揭竿而起,反抗清朝的残暴统治,攻占凯里、黄平,震动了整个景区。清廷派刑部尚书张昭陵镇压。张昭一直反对鄂尔泰等人的还乡政策,又不懂军事,以至于旷日持久,徒劳无功。刚刚即位的乾隆皇帝下令罢免张昭,将之前一直积极安抚苗人的张光嗣调到贵州,负责苗人事务。张广泗分三路军,到处屠杀不成熟的苗族,烧毁1200多个苗寨,活捉并斩首10000名苗族,镇压当地苗族的反抗斗争,迫使他们返回贵州故土,从而加强了清朝在这一地区的统治。
云南是土司势力强大的地区。一些顽固不化的土司和地方官员,为了维护自己传统的世袭统治地位和各种特权,强烈反对清政府的回归祖国政策,甚至发动武装叛乱。雍正八年(1730年),乌蒙(今云南昭通)土司陆定坤利用当地彝族群众对镇守乌蒙的清军总司令贪污腐败、军纪粗暴的不满,带领族人陆、陆万福发动叛乱,杀死并俘虏了乌蒙及其周边地区的东川(今云南会泽)、镇雄、威宁等土司。叛军在池塘边袭击和杀害士兵,抢劫和运输粮食,拆毁桥梁和封锁关口,对正在进行的土地转换造成了极大的破坏。鄂尔泰调集清军一万余人,分三路镇压叛乱:鄂尔泰亲自督战,经过激战,叛乱最终被镇压,保证了地方改革的顺利进行。在滇南,清廷除掉了镇远、沾益州、柘乐、威远、广南的土司、木图,派了一个同僚暂时知道刘虹在镇远。木图道如镇拒绝交出所占土地,煽动当地彝族人杀死刘洪都,发动叛乱。清廷派兵镇压,将改革后的土司、酋长全部迁到外省安置,然后向澜沧江下游进军,冲破险阻,直抵蒙阳。除了车河等地的土司,其他的都改了法子,把普洱升级为大宅,派兵防守。
清代,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广泛实行“退田还溪”制度,制约和消除了当地土司的割据势力和特权,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强了各族人民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团结。清政府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特别是在平定土司叛乱的过程中,对各地人民的野蛮屠杀,也给各少数民族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什么叫把土壤变成小溪?
土壤回流的解释
明清时期,在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实行流官统治,是一项政治措施,旨在加强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统一管理。明朝永乐十一年(1413年),泗州、思南两使叛乱被平定后,废除土司,设立贵州公共事务部,设置泗州、思南八郡。清朝雍正年间,云贵总督鄂尔泰采纳了改土为水的建议,并在西南各省实施。也叫化土为水。也省了“减刑”。清魏源《武圣集》卷七:“东川虽改三十年,犹为地也。”参考《明史·贵州土司传》、《云南土司传》、《广西土司传》和清代袁枚《五营殿宗师略》。
单词分解
改土、淤土、弃土、还土释义。一条流入大海的河流。谢朓诗集《宣城出新林浦项桥》:“河路总西南,流向东北。”李善注:《尚书大传》云:大水小水流入海。明清时期废除世袭酋长,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临时任命。
把土壤变成水是什么意思?把土壤变成流动的介绍
1.改土为流指的是把土司制度改为流官制度。又叫敬酒要流,土要流,废土要流。
2.始于明朝中后期,指废除过去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司,由中央政府任命一名流动官员。
3.雍正年间起,清政府在西南地区大规模推行“改地为溪”政策,逐步废除土司世袭制,任命有任期和流动性的溪官,进而进行入户检查、丈量土地、核定赋税。
4.土改回归祖国,加强了清政府对西南各民族的管理,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统一治理多民族封建国家,扩大和巩固疆域的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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