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下萨特的存在主义,以及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相应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也别忘了收藏这个网站。
如何理解萨特的存在主义?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有三点:
(1)“存在先于本质”。在萨特看来,就像一粒偶然掉落在这个世界上的种子,根本没有本质,只有存在,而你要确立自己的本质,就必须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人只是他自己行为的结果。
(2)“自由选择”。上帝死了,人在这个世界上是自由的,人对行动的选择是自由的。这是因为人的选择没有先天的模式,没有上帝的指引,没有他人的评判。人是自己行为的唯一指挥者,但他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3)“世界是荒谬的”。人们偶然来到这个世界,面对瞬息万变、无锂、无序、纯属偶然、混乱、不合理的客观外界,人们感到处处受到限制和阻碍。在这个无边无际的世界里,人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只觉得恶心想吐。
1、“自由”和“自我关怀”
萨特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存在问题,并将存在分为两种:自由的存在和自我的存在。要理解萨特的存在主义,首先要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所谓“自由存在”,是指超越意识的东西,相当于事物和人的未知根源和本质。这种本质是“超现象级”的,隐藏在深处。它是绝对永远存在的,但它是偶然的,没有必然性,也无法被真正理解。所以,这是一个奇怪、荒诞、恶心的世界。
所谓“自我存在”,就是人的主观意识。它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但同时又是一种虚无。因为它是自由的,不确定的。它永远不会像以前那样。所以“现在”永远是对自我的否定和不满,从而成为虚无。
自我存在和自我行动本质上是对立的,但又是统一的。一方面,自我行为的存在没有自由就不能独立存在,没有自由的自我行为就会变得抽象,就像一个没有音高和音色的声音。另一方面,自由只存在。至于是什么,是自我行动或者意识给的。如果没有自我行动,自由就只是一个无意义、无价值、无缝的、不包含任何差异的东西。自由只有通过人的意识才能得到解释,才能成为有意义的、真实的存在。
2.存在先于本质。
萨特把纯粹的主体性,即自我行为,视为人的基本存在;以此为哲学的出发点,推导出外部客观世界的存在。因此,“人的存在”或“纯粹的主体性”被视为宇宙万物的基础和源泉。人的存在被认为是第一性的。基于此,萨特反对“本质先于存在”的传统观念,在人的存在和本质问题上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的观点。
所谓“存在”,是指“人的现实”或“自我”。也就是个人的主观性。所谓“本质”,就是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在行动中创造自己的规则。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命题的基本含义是,人最初只是作为纯粹的主体性而存在,他的本质和各种特征是后来被主体性选择和创造的。所以世界上没有人性,因为没有设定人性的神。人无非是自己做出来的东西。事物是不同的,它们无法选择和创造自己的本质。事物的本质是人的意志赋予的。即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目的,通过意识的作用使它具有某种意义和价值,即使它具有本质,然后作为某种东西出现在世界上。显然,在一个事物出现之前,它的本质就已经存在于人的意识中了。所以,事物在存在之前都是本质的。这样人和事就完全不一样了,从而肯定了人的价值和尊严,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了人的地位和作用,激励人积极行动起来创造自己的本质。因此,萨特的存在主义实际上是一种行动哲学。
3.自由理论
萨特认为,自立是绝对自由的,它不受任何东西的束缚,包括自身。它不断地否定自己,创造自己,发展自己。正因为人完全自由地创造自己,所以他是根本自由的。同时,人的自由先于人性。人的存在不是为了未来的自由。人的存在和他的“自由”没有区别。但萨特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实现目标和成功,而仅仅意味着选择的自主性。只要能选择,就是自由,即使不选择,也是选择,就是选择不选择也是自由。在萨特看来,人的绝对自由只表现为他被抛入世界时是孤立的。因为没有什么能决定他。他必须自己决定,自己选择,自己创造。人的一生也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计划,不断自由选择,创造自己的本质,不断创造自己走向未来。
4.责任和人道主义
萨特分析了人被判定为自由的原因:第一,上帝不存在,没有上帝给的戒律可以遵循。个人是无奈的,必须自己去探索和选择;第二,没有先验的、普遍的人性,所以没有普遍的伦理告诉你该怎么做。你的意志是绝对独立的,你可以从各种可能性中选择。第三,世界是荒诞的,没有必然性,也没有客观必然性来束缚我的自由选择。既然如此,还有什么能为个人提供一个普遍的价值标准呢?不会的,人类的一切行为准则,一切是非善恶的区分,都是由个人自己决定和自由选择的,不存在客观的道德规范和准则。但萨特认为,既然人是绝对自由的,那么无论发生什么,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选择、行为和价值观负全责。另外,在现实世界中,人的存在并不是孤立的、纯粹的,而是始终处于一定的情境中。通过一个人的选择,牵连到全人类。换句话说,我们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所有人负责。这就是人的意义和价值。在这里,萨特把存在主义变成了一种人文主义。
萨特的存在主义观点是什么?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有三点:(1)“存在先于本质”。在萨特看来,就像一粒偶然掉落在这个世界上的种子,根本没有本质,只有存在,而你要确立自己的本质,就必须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证明。人只是他自己行为的结果。(2)“自由选择”。上帝死了,人在这个世界上是自由的,人对行动的选择是自由的。这是因为人的选择没有先天的模式,没有上帝的指引,没有他人的评判。人是自己行为的唯一指挥者,但他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3)“世界是荒谬的”。人们偶然来到这个世界,面对瞬息万变、无锂、无序、纯属偶然、混乱、不合理的客观外界,人们感到处处受到限制和阻碍。在这个无边无际的世界里,人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只觉得恶心想吐。
萨特的存在主义
萨特是一位存在主义哲学家,也是二战后法国的精神导师。
萨特认为存在可以分为自由存在和自我存在。自由的存在是先于存在的本质,是客观世界的存在。自由的特性是存在,存在就是自由,存在就是它是什么。自由世界是一个内容无限的混沌世界,所有的好与坏都是一体的。在萨特看来,舒适的世界是一个荒诞的世界,因为世界的偶然性会让人感到压抑、烦恼,甚至绝望。自为的存在是存在先于本质,自为的存在是意识的存在,是人的存在。从萨特“反思以前的意识”出发,意识的意向活动所指向的存在是“自我行动”。自我存在的特点是它不是存在,而是对存在、不存在、虚无的否定。不舒服,但一定要超越自己。不是它是什么,而是它不是什么。做自己是超越自己的一种方式。它从来不是它是什么,而是它趋向于什么。意识生来就是被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存在所支撑的。作为虚无的自我存在,其实有一种超越性和否定性在里面。正是某些内容的虚无,才使得聚焦的部分凸显出来,轮廓清晰可见。
自存即本质先于存在,自存即存在先于本质。对于事物来说,本质就是事物的规定性。对人来说,是人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性格、职业、生活观念和方式)。自由的存在是本质先于存在。一个事物按照某种既定的规定性发展,自由的存在已经产生,注定被赋予了自己的本质,没有选择。自我存在,存在先于本质。人的本质是站不住脚的。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你的主观选择。人们创造自己的规则。人总想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总要做出选择,超越自己。人的规定性是在自我塑造的过程中产生的。人如果主观去规划设计,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人的本质在于自己的自我塑造,归根结底在于自己的选择。
人们同情萨特的理论。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们的内心是恐惧的,压抑的,压抑的。萨特的理论给人一种动力,人是可以改变自己的。未来的人生之路是什么,幸福还是抑郁,快乐还是抑郁,都取决于自己的选择和行动。对今天的人来说也是一样的意思。
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为了给存在主义正名,萨特首先回应了存在主义面临的几种批评:
那么,什么是存在主义?萨特指出,存在主义是一种使生活成为可能的理论;这一理论也肯定了任何真理、任何行动都同时包含了客观环境和人的主体性。
历史上有两种存在主义:以卡尔·雅斯贝尔斯和马塞尔为代表的基督教存在主义;以海德格尔、萨特为代表的无神论存在主义,坚持存在先于本质,也可以说哲学必须从主体性出发。
18世纪的无神论哲学过于强调人性和人的普遍本质,狄德罗、伏尔泰、康德都是如此,而存在主义则认为人首先认识自己,出现在世界上——然后定义自己。人们只是他们认为他们想成为的人。这个原则突出了主体性,暗示了人是一种致力于未来的存在。换句话说,人只有在努力成为某样东西的时候才存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人生很大程度上都是自己之前自发的决定和选择的结果。
存在先于本质的结果必然导致无限责任制,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你是决定论者,人们可以把“果”的责任放在各种“因”上,比如把现在的情况归结为粒子之前的初始状态的机械决定论,或者上帝的先验决定论。但是存在主义者必须对自己负责,承担所有的责任。
主体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全人类负责。当人们为自己做出选择时,他们也为所有人做出了选择。在选择的过程中,主体充分肯定了所选选项的价值。如果存在先于本质,我们要在铸造自己形象的同时存在,那么这个形象适用于所有人,适用于我们生活的整个时代。主题是塑造一个人的形象,希望大家都这样做。“当我塑造自己的时候,我塑造了别人。”比如一个人结婚生子的决定,是ta自己意志的决定,但也是对人类一夫一妻制的呼唤和肯定。另一方面,一个人对丁克的决定,是对人类正常繁衍方式的拒绝和否定。通过行动,主体将自己投入未来。作为人类的一员,他也将人类抛向未来。
但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或者主动逃避这种为全人类立法的责任感。他们会说“不是每个人都做我做的事”,这其实印证了他们所否认的普世价值。逃避责任就是逃避责任背后的痛苦。然而,这种痛苦才是他们行动的真实条件。这种痛苦源于从一个上帝存在、终极价值存在的世界滑向一个上帝和最高法不复存在的世界的过程。人是被迫自由的,对他人的依赖本质上还在摇篮里。摆脱他者,成为一个独立的存在,也是一个充满泪水和痛苦的过程。
人们会认为存在主义有人类悲观主义的倾向,刻意关注那些卑鄙懦弱的人物,但这其实是严肃的乐观主义。人们喜欢看到天生的英雄和懦夫,或者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却不愿意看到自愿选择做英雄的英雄和懦夫。英雄不能再做英雄和懦夫。重要的是承担责任,而不是整体采取一个特别的行动。
那么为什么存在主义是人道主义的呢?因为这个理论是对得起人的尊严的,是唯一的人不成为物的理论,不同于唯物主义把人归类为物,把人看成一组预定的反应。存在主义从主体性和笛卡尔的“我思”出发,与笛卡尔和康德的“我思”不同。它不仅从我身上找到了自己,也在别人面前找到了自己,对别人有着和对自己一样的肯定。他找到了别人,找到别人是他存在的条件。除非别人认可他,否则他将一事无成。他也找到了自己的自由和他人的自由。人必须在这个“主观”的世界里决定自己和他人。大它者的这种映射关系是主体行动的前提和基准。的确,如上所述,只有行动才能界定主体,但行动离不开方向,而这个方向参照就是与大它者的关系。
其次,存在主义的主体哲学考虑的不是普遍的人性,而是普遍的人类处境和生存限制,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主观上,任何人的选择都是绝对的。面对同样的限制,他们做出不同的选择。这种选择行为是普遍的。选择的绝对性导致自由责任的绝对性。
第三,存在主义认为一个诚实可靠的人的行为的终极意义是追求自由本身。作为一个人的定义,自由不取决于他人,但只要我承担责任,我就不得不同时把他人的自由作为我对自由的追求,因为每个人的自由都是相互影响、互为条件的。
最后,萨特批判了一种流行的人道主义:宣称人本身就是目的,是最高的价值(人的价值可以根据某些人的最佳行为得到肯定)。存在主义人道主义不是这种软弱的人道主义。它把人作为行动的主体而不是死亡的目的,鼓励人们超越自身的存在,在行动中定义自己(虽然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超越,但我们仍然可以尽力前进,即萨特所谓的“绝望与希望并不矛盾”,这显然是从尼采那里继承来的)。在萨特的时代(今天依然如此),人类并不是一个完全封闭的整体。什么是人并不确定,也没有完整的人,只有“前人”,但存在主义提供了探索的机会。萨特承认,只有当人真实而完整地存在时,他与同时代人的关系以及他独自存在的方式才是我们可以称之为人道主义的目的。
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萨特(1905-1980)是法国著名的存在主义哲学家。存在主义产生于19世纪,以克尔凯郭尔(1813-1855)为先驱,海德格尔(1889-1976)和卡尔·雅斯贝尔斯(1883-1969)为早期代表。萨特在继承中发展,形成了自己的无神论和人道主义存在主义的哲学体系。萨特理论的核心是试图解释人在世界上的存在,自称是一种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的以人为本的哲学。他认为只有人有“存在”,人的存在先于人性。没有上帝来定义人性,也不存在所谓与生俱来的抽象人性。人性是由其行为决定的。世界是荒诞的,人很难明白自己的处境。所以,存在就是虚无,孤独,焦虑,痛苦。但是,人是自由的,“人是自由的”,人必须行动,行动就是选择,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萨特存在主义的介绍就到此为止。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网站的内容。别忘了在这个网站上搜索更多关于萨特存在主义哲学和萨特存在主义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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