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逻辑学四大定律-举例说明逻辑的四种基本规律的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逻辑学的四大基本规律是什么?
1.身份
同一性是指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思想都必须保持自己的同一性,即在同一天、同一个条件下,从同一个侧面思考或讨论同一个对象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概念或命题必须保持相同和一致。
恒等式的公式是:a是a,只有遵守恒等式的规律,才能保证思维的确定性,正确认识客观事物,准确表达思想。
2.矛盾法则
矛盾律的内容是,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矛盾的想法不可能同时为真。这个规律不允许思维自相矛盾,所以有人称之为“不矛盾律”。
设P表示任何命题,“非P”表示对P的否定,那么矛盾律的公式就是:P和非P不能为真,必有一个为假。
3.排中律
排中律的内容是: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矛盾的概念不可能都是假的,但其中一个必须是真的。
设P为任意命题,那么排中律公式为:P和非P不能都为假,但一定有真。排中律要求人们面对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不是模棱两可,而是肯定其中一个。
排中律和矛盾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反证法的逻辑基础。当很难直接证明一个命题P的真值时,只需要证明与之矛盾的命题“非P”是伪命题。这时,根据排中律,原来的命题必然成立。
4.充分理由法则
充分理由法则的内容是: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要把一个观念确立为真实,必须有真实充分的理由。
充分理由律的公式是:Q为真,因为P为真,从P必然可以推出Q,其中Q是需要成立为真的命题,称为推论;p是建立Q为真的一个理由,叫做根据。充分的理性法律要求;理由一定是真的;而要论证的论点必然可以从理由中推导出来。
逻辑学的四大基本规律是什么?
逻辑中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分理性。
一、同一性: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每个思想都要保持自己的同一性。
恒等式可以表示为:“A是A”或“p→p”。其中a代表任何概念,p代表任何判断。“A是A”或“p→p”是指每个概念或判断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保持自己的同一性。同一性的主要思想是保持思想的确定性。
同一性对思维形式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概念要清晰,二是判断要一致。
二、矛盾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否定的想法不可能为真,必然有一个为假。
矛盾律可以表述为“甲非非人”或“一(pA-P)”。矛盾律的主要目的是保持思想的一致性。
矛盾律对思维形式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概念要相容,二是判断要一致。
三、排中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可能都是假的,但必须有一个真理。
排中律可以表述为“a或非a”或“PV → p”。排中律的主要思想是保持思维的清晰性。
排中律对思维形式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概念要清晰,二是判断要明确。
四、充分理由定律:这个定律通常表述为:任何判断都必须有(充分的)理由。也就是说,如果任何事情是真的或真实的;如果任何陈述是真实的,必须有一个充分的理由为什么它是这样而不是那样。
充分理由法则的提法起源于17世纪末18世纪初的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但是,莱布尼茨本人并没有把充分理由原则当作逻辑法则。
传统逻辑的基本定律
传统逻辑的基本规律,也称为思维的基本规律或思维规律。包括同一性、矛盾律和排中律。一些逻辑学家还包括充分理由法则。
它们是各种思维形式的特殊规律或规则的基础。
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古希腊哲学家、逻辑学家亚里士多德首先提出的。亚里士多德没有明确提出同一性的思想,但在他的一些言论中,他已经有了同一性的思想。
传统逻辑学家认为,思维的基本规律,如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正确思维的主要特征——确定性。
思维的确定性是客观事物相对确定性的反映,是传统逻辑基本规律的客观基础。理想主义者否认这些思维规律的客观性。他们要么认为这些规律是思维本身固有的先验范畴,要么认为思维规律是人们根据约定建立起来的规则。
传统逻辑的基本规律对人们的思维具有规范作用。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律的要求,就会出现思想上的混乱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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