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纳西族的群婚制度-汉族与纳西族通婚禁忌的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什么古代会有群婚制?
氏族外婚制产生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代晚期。我们可以通过古代传说中的“女儿国”来证明。像西游记写的“女儿国”,唐僧和猪八戒师徒喝了河水后怀孕,《镜花缘》描写唐傲和林志扬被围困在“女儿国”等等。但历史上广为流传的女儿国传说给了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中原的汉族已经进入了高度文明的封建时代,而边疆的一些少数民族还处于非常落后的母系氏族时代。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女儿国的记载都是在遥远的边疆地区或者海上,所以只能是道听途说,不见真相。
当然,在中国原始社会,群婚到现代最典型的习俗是云南永宁纳西族的“纸条婚”。纳西语中“阿珠”的原意是男女朋友可以互称“阿珠”。婚姻双方都不在乎结婚,也不组织夫妻家庭。按照习俗,女子到了十四五岁,要举行“出嫁仪式”,表示已经成年,可以找个朱,与异性同居。男A朱黄昏或晚上住在女方家,天亮就走。在母系家庭中,男人和女人都和他们的母亲住在一起。男女双方来去自由,互不干涉。生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圣人生而无父”。如果透过原始社会群婚制的棱镜来观察,就不难理解圣人并非“无父”,只是无法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谁,这与原始社会种族外群婚制的社会状态完全一致。封建社会以后,为了神化“圣人”,他们认为这是“感天而生”,在他们不知道自己有父亲的头上加了一个精神光圈。
张守节《史记正义》记载,太上皇母姓附鲍,在乡间北斗周围见雷电,怀了孕。24个月生于寿丘。颜地的母亲任友在华阳旅游时遇到了“龙头”。瑞香的母亲名叫女枢,当她遇到“Eta Ursae Majoris就像一道穿过月亮的彩虹,是白色的,她感觉女枢在一个幽室的宫殿里,生下了瑞香”。
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商贾始祖齐国的母亲,在水边沐浴,吞下一只燕子的卵,怀孕生下齐国。周人热情地赞美祖先后稷的母亲秋:无子,恭恭敬敬地祭祀上帝。回来后,她踩着上帝的脚步,于是怀孕,生下了后稷。后稷出生的时候就更诡异了,像羊子宫却不裂。姜昆问吴布,吴布说上帝不愿意,不献祭怎么生孩子。于是姜昆把后稷扔在了胡同里的路上,结果是“牛羊乱飞”二字。牛羊不肯践踏,反而喂他吃。他们把他捡起来,扔回到树林里,他被樵夫捡了起来。姜昆第三次把后稷丢在冰上,想把他冻死。结果小鸟的翅膀把他罩住了,一群小鸟用翅膀为他御寒。姜昆大吃一惊,于是把他抱起来抚养,并给他取名为“弃”。弃子后成为周人始祖,特别擅长农业耕作,被后人尊为农神后稷。
在史书记载中,关于这种圣女有很多感人至深、离奇古怪的神话传说,恰恰反映了在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时期,中国古代各个部落氏族仍然实行氏族外群婚,两性关系非常混乱,连母亲都无法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再者,当时的人们大概还没有意识到男女婚育的奥秘,所以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所以古代圣人只能神秘地解释为天生有天地之感。透过“圣贤无父”的古老传说,我们可以看到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代群婚的缩影。
历史老师说:“云南有个寨子,女人都不结婚,晚上门口放只鞋,就可以
这是云南纳西族的婚礼。
分居是早期婚姻的一种形式。其基本特征是男不嫁女不嫁。双方都住在娘家,不单独组成家庭。通常是男方拜访妻子的“当事人”过夜,黄昏和清晨,过着暂时的、偶然的婚姻生活,所以当地称之为“走婚”或“访婚”,双方互称“条子”而非夫妻。
纳西族青年一般十三岁就成年礼,女性十五六岁,男性十七八岁开始和一个朱交朋友。大多是在日常工作、庙会、节日、夜场等场合认识的。如果双方意气相投,可以在交换信物后,晚上在女子“客房”见面同居。然后夜晚来了,早晨去了,我们继续来来去去。
配对婚姻制度
对偶婚是原始社会男女或长或短的相对稳定的同居关系。在对偶婚制度下,一个男人在众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为了这个女人,他也是众多丈夫中的主夫。
主夫妻共同生活一定时期,形成最初的二元家庭,但这个家庭本身还很脆弱,没有自己的家庭经济,也不可能成为社会经济细胞组织,婚姻关系极其脆弱,可以根据任何一方的意愿解散。
这种家庭仍然以女性为中心,实行外嫁原则,丈夫和女方一样生活。妻子生活在同一个部落,丈夫来自另一个部落。所生子女属于母系部落,血统按母系一方计算。对偶婚是继群婚制之后的一种婚姻家庭制度,是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一个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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