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收财产的判决。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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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干货」没收财产由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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