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是哪国人(莎士比亚到底是谁?)

莎士比亚是哪国人(莎士比亚到底是谁?)

今年是莎士比亚纪念年。他的作品到处演出。但是谁是莎士比亚?他在留下那么多伟大的作品之前,经历了怎样的人生轨迹?由于关于莎士比亚的个人资料如此之少,有学者曾半开玩笑地说:“至于莎士比亚,我们只知道他出生,去了伦敦,写了一部戏,然后就去世了,其他的我们一无所知。”众所周知,莎士比亚擅长写各种宫廷剧。那

今年是莎士比亚纪念年。他的作品到处演出。但是谁是莎士比亚?他在留下那么多伟大的作品之前,经历了怎样的人生轨迹?由于如今掌握的关于莎士比亚的个人资料太少,有学者曾半开玩笑地说:

“关于莎士比亚,我们只知道他出生,去了伦敦,写了一个剧本,然后就去世了。其他的我们就不知道了。”

众所周知,莎士比亚擅长写各种宫廷剧。大概最有名的就是《威尼斯商人》了。与此同时,莎士比亚的戏剧在掌握法律术语方面有着令人费解的精确性。他哪来的这么专业的法律知识?他到底是谁?

他曾经是律师吗?

“莎士比亚的法律术语知识不是通过他的观察或接触获得的,而是专业技能的表现...我们推测他住在斯特拉福德时可能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这个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应该是房地产转让或者土地管理。”

790年前后,埃德蒙·马龙提出了这样的困惑。龙本人也从律师转型为剧作家,但他仍然钦佩莎士比亚的专业知识,并对其作品进行了评价:证据是,相关的法律术语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比比皆是,并已成为其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担保、财产转移、租赁、财产清单、验收、诉讼、赔偿、索赔,这些条款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1859年,伦敦林肯法律俱乐部南门书店的窗户上贴了一张大标语牌。

\"莎士比亚在任何律师事务所工作过吗?\"

这是为了宣传坎贝尔勋爵的新书《莎士比亚是如何获得法律知识的》。这个坎贝尔勋爵不是一个无聊的嚼字者。他曾是英国司法部长。这本书出版后的第二年,他被任命为首席大法官。坎贝尔勋爵写道:

《约翰王》等场景为莎士比亚来伦敦前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假设提供了确凿的证据。他采用的相关法律和法律术语是准确的,这是道听途说做不到的。\"

据坎贝尔勋爵和后来的研究者统计,莎士比亚的37部戏剧中有22部涉及宫廷场景,占他所有戏剧的2/3。其中最著名的是《威尼斯商人》,有一个很美的审判过程。比较著名的有《针锋相对》(法律如何满足道德的要求)、《哈姆雷特》(法律如何面对复仇)、《亨利四世》(正义如何实现正义)、《奥赛罗》(如何保护个人免受诬陷)、《查理二世》、《李尔王》(任何人——包括国王——都不能高于法律)。

而这些法律场景几乎都有真实来源。例如,根据坎贝尔勋爵的说法,在《哈姆雷特》中,掘墓人讨论了奥菲利娅是否有资格在基督教仪式中被埋葬。这个情节大概说明莎士比亚已经阅读和研究了黑尔斯诉普提特案的判决书。

不幸的是,这些推测几乎站不住脚。例如,坎贝尔勋爵推测莎士比亚在沃里克郡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几年,期间他“出现在治安法庭、巡回法庭、上议院刑事法庭和其他法庭,埋头于法律事务。”但是,后人马上反驳了这一点:

“如果是这样的话,各种证明和遗嘱里应该有莎士比亚作为见证人的签名,但是这个签名是不存在的。”

此外,无论在律所还是法律俱乐部,当时的法律人必然会有广泛的交流,甚至每周都会参加很多冷饭和法律沙龙。同事和对手都很熟悉。至今没有同行出面识破莎士比亚的真实身份,令人费解。

莎士比亚其实是弗朗西斯·培根?

在坎贝尔勋爵的大胆假设发表20多年后,美国法学家希尔德出版了一本名为《作为法学家的莎士比亚》的书。他指出,莎士比亚的戏剧确实可以找到很多他那个时代的任何其他作品都无法比拟的相关法律表达,而且都用得非常准确。例如在《亨利四世》中,在有关手枪的诉讼程序的相关文件中发现了用拉丁文表达的“特别否认”。赫德说:

“在莎士比亚时代存在的所有案例汇编和文件中,都没有与这个高度专业化的程序术语相关的解释。”

这个专业水平不仅需要日常业务的训练,还需要法理学的训练。

几年后,另一位美国人,康涅狄格州司法部长约翰·赖特对莎士比亚提出了如下看法:

“莎士比亚熟悉法人,透彻理解法人对委托人的义务;没有比莎士比亚对真正法律精神和专业法律技能的把握更实际的法律人;莎士比亚频繁使用与不动产转让有关的法律术语,但在应用上没有错误。”

莱特得出了以下结论:

莎士比亚应该经常去伦敦的斯特拉特福德和法院,所以他结识了律师和法官并与之交往。

关于莎士比亚的早期生涯还有其他证据。一些最早的材料或多或少都在暗示他之前做过“法律研究”。几位古代语言学家认为,现存的莎士比亚笔迹,尤其是他的签名,清楚地表明他接受过法律训练。一个这样的签名出现在一本名为《撒克逊法律大全》的书中,该书于1939年被发现。这本书是威廉·兰巴德编纂的法律文本,其中包含了大量盎格鲁-撒克逊法令的拉丁文译本。其中的“Wm Shakspere”签名一度引起了很大的学术争议。

一个新的猜测出现了。莎士比亚可能不是律师,而是法学家。现在关于莎士比亚的传记,描述了这位出生在斯特拉特福德的演员,所有人都想知道为什么他能够在一夜之间写出一部戏剧。这个演员名叫威廉·莎士比亚,来自一个乡村小镇,他没有完成他的英语语法课程。拉丁语没学好,可能连几个字都不会写。他没有上过大学,也没有读完所有必修的古典课程。那时候他的生活周围只有几个图书馆可以利用。他怎么能写出这些词汇庞大、文艺复兴色彩灿烂的戏剧呢?

对此,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发表了一篇长达4页的文章,题为《我们所知的莎士比亚》,列举了所有已知的事实,将“莎士比亚的真实身份”问题变成了一个谜。很多人推测莎士比亚只是那个时代一个或一群学者用的笔名。最有可能的是弗朗西斯·培根——同时也有人猜测培根是女王的私生子,这让莎士比亚的贵族味多少有些道理。

这位以“知识就是力量”和“对文佳社会的不公平裁决判了几个罪还多,因为这就像污染了水源”而闻名的大法官,一直被猜测为莎翁的真实身份。一方面,培根的学识和阅历配得上莎士比亚作品的博大精深。在莎士比亚的许多戏剧中,也引用了培根日记中的诗句。另一方面,培根本人也写过几个剧本,据说手法很像莎士比亚的戏剧。他自己曾经说过:

“因为,在我看来,所有流行的系统,在很多阶段都只是戏而已。这只是一种不真实的方式来展示他们创造的世界。”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假设。还有很多争议。由于关于莎士比亚的个人资料如此之少,有学者曾半开玩笑地说,我们只知道他出生,去了伦敦,写了一部戏,然后就去世了,但我们对他一无所知。2013年4月,在莎士比亚诞辰449周年之际,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散文集《莎士比亚无疑:证据、论证、争议》,收录了21位莎士比亚专家的论文,系统阐述了“莎士比亚的作者身份毋庸置疑”的观点。然而,仅仅两个月后,美国卢米娜出版社迅速推出了散文集《莎士比亚无疑?由质疑莎士比亚作品的作家联盟编撰。——揭露一个自欺欺人的行业”,针对上述文选,证明莎士比亚的剧作家身份值得怀疑。

无论哪一派代表了真正文佳社会的百科全书式的原则,毫无疑问,莎翁与法律必然有着不可分割的交集。时至今日,我们从他的剧作中读到的都是法律史名著般的经典记载和深刻分析。换句话说,莎士比亚本人早已嵌入法律史,对法律人、法庭规则和法律研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会永远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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