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仇必报(有仇必报:李广杀巴陵统帅有错吗?)
《史记·李列传》中记载了一个著名的故事:巴陵醉酒尉。
李光因战败被免职。隐居在家的几年里,他经常出城到南山打猎。一天晚上,他带着一个骑手去乡下和他的朋友喝酒。他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到了巴陵亭,被巴陵太尉拦住。
汉朝实行宵禁,晚上不准任何人进出城门。巴维喝醉了,大喊禁止李广通行。李广的骑手说:“这是前将军李。”巴凌薇回答说:“现在的将军连夜行都走不了,何况他的前任!”
在李广的那个晚上,我不得不在野外度过。
不久后匈奴入侵,李广被汉武帝拜为太守迎敌。李广叫巴陵尉随他去,到了军中,斩了。
李广杀巴有错吗?
巴是主管治安的小官,当然有权阻止“破夜”之人入城。但他没有权利侮辱人,更何况对方是匈奴著名的同时代人。
巴·凌薇是在找死。
首先,他喝醉了。作为执法人员,执勤时醉酒是知法犯法。喝醉也让他表现得很傲慢。
第二,他是个势利小人。“现任将军尚且不能夜行,何况前任”听起来冠冕堂皇,实则狗眼,讽刺李广是丢了官位的将军。后世因为这件事,诞生了一个成语“巴陵醉尉”,形容失去官职后受辱。
李广杀了巴后,上书汉武帝认罪。汉武帝的收条写道:“一个将军,国家的一颗棋子...夫报杀害虫之仇,捐残兵杀之,我要的是将军。”如果是光头徒弟,我就认罪。多好的手指!\"
皇帝的结论就是这四个字。可见巴陵魏有骄横不羁的前科,不是什么好事。是皇帝眼中的“害”,李广“报怨杀害虫”没做错。
司马迁本人对此事不做评论,而是如实记录。学者们对后世的评价更多倾向于李广的。如唐代孙昌戊己写《灞桥待李将军》:“灞陵无醉尉,谁拖李将军后腿?”王洛宾在《帝京》中写道:“朱门无子,巴亭何惧李将军”,都是指责巴成功的小人。宋代苏轼《铁狗兴赠乔太傅》诗:“老将军明年将任,不先杀巴陵司令”是委婉的批评。
今天很多人说李广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报复式的惩罚是一生的污点。
他们不认识李广。李广不斩巴就不是李广了。
李广是军人出身,性格刚强,不善言辞,宁死不辱一生。他为官清廉,爱兵如子,经常把朝廷的赏赐分给下属,与士卒同吃同住,带头打仗。他是朝野的著名明星。巴凌薇醉醺醺地禁止他进城,并讽刺他被解雇,这是对他的极大侮辱。
李广老的时候参加了抗击匈奴的漠北战争。因为失去了战机,他对部下说:“我已经六十多岁了,不能被刀笔官侮辱。”马上拔剑自杀。
李广的人品绝对不会像韩信一样被腿羞辱,后来还提拔了学生妹。在君子生活的字典里,没有以德报怨,只有报一箭之仇。这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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