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公司本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公司本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公司总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文/荆泽峰

第一章总则

第一个目的

为充分调动本部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员工工作绩效的提高,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参照国家和总公司相关政策,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绩效考核是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和核心价值观,对员工的工作过程和贡献进行有效管理和科学评价的持续循环过程。

第三条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公开、透明、持续沟通的原则。绩效考核管理是一个持续的沟通过程。各级管理者和下属员工应及时、不定期、公开地进行双向沟通和交流,提高绩效管理的透明度。

第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各级管理者应坚持客观事实,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有效避免各种错误,公平合理地对待员工。

第三,各级共同参与和负责的原则。各级管理者和员工是绩效考核管理的主体,应积极参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环节。各级管理者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在上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的指导下,对下属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四。以业绩为导向,以发展为导向。绩效考核管理不仅仅是为薪酬发放提供依据,更重要的是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绩效的持续改进和公司目标的实现。通过绩效管理的有效实施,将公司的经营目标与员工的价值创造结合起来,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第4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员工的绩效管理。

第二章部门总经理绩效考核管理

第五条部门总经理收入构成

总经理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工龄津贴和绩效工资(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

1.岗位工资按照岗位级别和等级对应的标准按月发放。

二、工龄津贴:标准为* *元/年。

三。绩效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在季度考核后发放,年度绩效工资与绩效目标合同考核结果挂钩。

第六条季度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工作项目的评估

部门总经理与分管总经理签订工作项目计划,分管总经理从完成进度、完成效果、工作效率等方面对工作项目计划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

2.员工行为准则评估

本季度内,本人或本部门员工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满分为100分,直至扣完为止。

3.内部满意度评估

考官从服务态度、工作指导的专业性、工作效率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评分。

(1)团险销售部、健康险部、个险销售部、中介代理部、展业代收管理部分别由基层组织、中介机构、营销展业代收业务单元和分支机构进行评估。

(2)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工作部、财务处理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信息技术部、行政中心、培训中心、精算部由基层组织、中介、营销和展业代收业务单位、分公司、客服部、团险销售部和健康险部、个险销售部、中介代理部和展业代收管理部进行评估。

(3)审计部、监察部、内控合规部不进行内部满意度评价。

4.全系统业务完成率考核

为了让本部门各部门关注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季度绩效考核与整个系统的业务完成情况挂钩。

二。季度绩效工资=本人标准季度绩效×(岗位评价得分÷100×权重+员工行为规范评价得分÷100×权重+内部满意度评价得分÷100×权重+业务评价得分×权重)×当期出勤率。

第七条年度绩效考核

年底将根据业绩目标合同对部门总经理进行年度考核。根据相应的考核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各指标的考核等级,然后根据指标权重计算出考核总得分。据此确定总经理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和年度绩效工资。

1.年度绩效评估等级

(1)重大违规违纪一票否决制。对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绩效目标合同得分为零。

(2)年度内有违反员工行为规范行为的,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不得为“良好”及以上。

2.年度绩效工资

年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标准×现金系数

兑现条件:绩效目标合同中“经营业绩”得分之和不足1分的,年度绩效工资不予兑现。

2.绩效目标合同是年度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也是干部任用和工资调整的重要依据。对绩效目标合同总得分排名倒数两位的,将根据总经理年终述职结果决定采取降级、降薪、调岗、免职等措施。

第八条部门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的绩效考核管理

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的收入构成和绩效考核方式与总经理相同。

1.季度绩效包括:工作评价、员工行为规范评价、内部满意度评价、全系统业务完成率评价。其中包括:

(1)岗位考核:由部门总经理进行考核打分。

(2)内部满意度测评:本项使用部门总经理的结果。

(3)全系统业务完成率考核:本项使用部门总经理的成绩。

2.部门总经理对自己与公司签订的绩效目标合同进行分解,分别与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签订绩效目标合同。使用总经理绩效目标合同中的指标,不修改指标的定义和评价标准,只调整权重;当指标增加时,必须制定指标定义和评价标准。

第三章员工绩效考核管理

第九条收入构成

员工收入包括岗位工资、工龄津贴和绩效工资。

1.岗位工资按岗位级别和相应的岗位标准按月发放。

二、工龄津贴:标准为* *元/年。

三。绩效工资:季度考核后发放。

第十条季度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工作评价

每月初,员工与部门总经理(或分管部门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签订员工月度目标管理表,并对表中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总经理或分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表现,结合员工在内部管理系统中填写的“工作日志”,对员工进行月度考核。

每个月考核的平均分作为员工的季度考核得分。

2.内部满意度评估:本项使用部门总经理的结果。

3.全系统业务完成率考核:本项使用部门总经理的成绩。

二、季度绩效工资=本人标准季度绩效×(岗位评价季度平均分÷100×权重+内部满意度评价得分÷100×权重+业务评价得分×权重)×当期出勤率。

第十一次年度评估

年度考核是对员工全年工作的综合评价。要求考官以岗位职责为重点,从团队合作、执行力、工作效率、主动性和创新能力、工作计划、劳动和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结合员工平时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分数和绩效考核等级。

评价等级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一般、待改进。比例控制如下:

1.等级为“优秀”的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经理绩效目标合同总得分前2名的部门“优秀”比例提高到25%;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优秀”比例降为15%。

2.考核等级为“好”的员工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结果的申请。

年度考核结果是员工职业发展和等级调整的主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员工在考核期内离职,不领取绩效工资。对年度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人员,按照实际任职月数进行考核并发放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本规则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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