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陈进
近日,市民柯女士在美团订餐,才发现食物里有虫子,索赔时却被多方踢了一脚。近日,福州市消委会向美团发出建议函,要求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但平台至今没有回应。
外卖吃虫子的商家拒绝按规定赔偿。
3月18日中午,市民柯女士通过美团外卖平台在商家“巴适骨汤麻辣烫店”订餐。吃饭时,她发现食物里有虫子,感到恶心。经过联系,“巴适骨汤麻辣烫店”的商家表示,最近由于季节变化,附近确实有很多小飞虫砍树,食物中的昆虫来源已经基本确定。但柯女士提出索赔时,遭到商家拒绝,只同意退款。她告诉自己通过美团平台购买了一款名为“放心吃”的食品安全保险,让柯女士去平台申请理赔。
于是,柯女士向平台申请,但美团的“放心吃”食品安全保险只理赔了19.24元,是她实际支付的外卖价格的两倍。
柯女士对处理结果不满意。3月19日,她再次向美团投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要求赔偿。经过多次沟通,美团平台最终只支付了100元美团的使用券,然后一直推脱说保险交了就处理完了。
“这个结果符合《食品安全法》可以向生产经营者要求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的赔偿;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与1000元的要求相差甚远”。柯女士说,她接触美团平台不下10次,维权过程非常艰难。她认为,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前提下,很难依法获得赔偿。
“放心吃”存在涉嫌误导消费者的霸王条款。
福州市消委会相关人士介绍,“吃得放心”的食品安全保险中存在大量霸王条款,如“只有即时发出的订单(非预定订单)才能得到保障”、“食品含有不能食用的异物,应赔偿实际支付的食品订单金额,最高赔偿不超过1500元”。一旦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这样的条款就成了商家、平台、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推诿。该人士表示。
近日,福州市消委会向美团发来建议函称,电商平台应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希望其加强售后服务,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入驻商家的监督管理,并引入理赔保险机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但至今未得到任何回应。
上述人士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公民,可以向经营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收到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接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该人士提醒市民,收到外卖时,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打开后,他们可以查看餐饮特点。如果发现异常,他们要取证,及时联系商家。如果商家不能妥善处理,可以向平台或相关部门举报。
编辑: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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