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生产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生产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生产现场环境管理体系)

01现场环境管理体系

02现场环境管理流程

03现场环境改善计划

一、现场环境管理体系

现场环境管理系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给倒班工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公司对生产工作环境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生产经营环境的相关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生产环境不仅包括主生产现场,还包括检验辅助生产现场。

第二章生产现场设备布置

第四条生产设备的布局首先要满足工艺流程的要求,其次要满足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五条。必须综合考虑操作方便性、安全性和工作流动性等因素。在布置各种大、中、小型生产设备时,需要保证设备之间有足够的空空间。具体要求如下。

1.生产设备间距按移动部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其中小型设备与中型设备间距不小于1m,大型设备间距不小于2m。

2.生产设备与生产现场的墙、柱之间的距离也是按照可移动部件的最大范围计算的。小型或中型生产设备与墙、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8m,大型生产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9m

3.小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不得小于0.6m,中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不得小于0.8m,大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不得小于1.1m。

第六条布置大型机械设备时,应考虑操作过程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废弃物的摆放。同时考虑到操作者的动作不妨碍他人,设备的布局必须有宽敞的通道和足够的放电空间空。

第七条产生强噪声的设备不能采取降噪措施的,应当布置在远离生产现场的地方。同时要注意不要影响其他公司的办公环境。

第八条生产现场高于2m的运输线路必须有防护网或防护罩保护。如果使用防护网,其网格的大小应能防止运输的物体落入地面,运输线路两端应始终有防护栏保护,其高度不应低于1m。

第3章工位器具、工件和材料的放置

第九条生产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按操作顺序整齐摆放在指定区域,并有安全可靠的固定措施。严禁乱放。

第10条测站仪器、模具、夹具、量具等。生产中使用的必须放在指定的地方,防止混淆和坠落伤人。

第十一条生产原料必须限量投入生产现场,以免造成局部拥堵或其他事故。具体存储标准如下。

1.白班不得超过处理量的1.5倍,夜班不得超过处理量的2倍。

2.大宗原材料必须按定额领取,严禁超过当班生产定额存放。

第十二条生产现场堆放各种材料时,严禁超高。一般不允许堆放高度超过2.5m(超高物品除外),高宽比不大于2: 1。易滚动的物品要用垫子固定。垛底要牢固,垛间距要合理,便于吊装和搬运。

第4章生产现场的基态

第十三条生产现场地面应当合理规划,生产现场地面应当科学划分不同颜色的区域,安全通道应当设置绿色醒目标志。

第十四条生产现场划定的区域间距应合理,其中人行通道不小于1米,车行道(主要指叉车、手推车等。)不应小于2m,成品车间货车车道不应小于3m。

第十五条生产现场的布局必须保证各通道的畅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挪用通道,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罚。

第十六条坑、沟、壕等。因生产需要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必须用有足够支撑力的物品遮盖或有围栏,夜间必须有照明,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七条垃圾、废料、废水、废油等。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废品,必须按分工或承包区域及时处理,不得带入下道工序。

第18条生产现场的人行道或空应保持平坦,无障碍物或绊脚物。如果有,应该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或者放置防护围栏。

第五章防尘、防毒和噪音

第19条生产现场应注意防尘和防毒。加强防尘防毒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在工作时间内正常运行,确保设备主管道和支管不开裂、不泄漏。

第二十条。防尘防毒设备所用的过滤材料或部件应根据其使用说明书定期更换,以确保其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生产现场产生的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超过标准的应当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艺,生产部门应会同技术部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新材料,使生产现场噪声达标。

第二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引进工程项目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产生的噪声级。必须严格执行鉴定评审流程。未经鉴定或鉴定结果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和生产。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公司生产部。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现场环境管理流程

三。现场环境改善计划

现场环境改善计划

一.目的

为加强现场环境管理,减少或消除工作环境对班组成员的身体伤害,保障班组成员的身体健康,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现场危险作业、粉尘作业和噪声作业的改进。

三。有害操作改进

(1)有害毒物的种类

有害毒物的种类包括固体毒物、液体毒物和气体毒物。

1.固体毒物,包括一些金属和非金属化合物,如砷、磷和一些高分子材料。

2.液体毒物,包括一些有机溶剂,如芳香烃、醇类、醚类、酮类等液体溶剂。

3.气态毒物,包括刺激性气体(如硫酸、盐酸、硝酸、氯、氟、溴、碘等。)和窒息性气体(如氨气、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等。).

(2)改善固体毒物环境的措施

1.基本保护措施

(1)班组长在安排生产时,应采用低毒或无毒的原料,消除或减少中毒源,以减少倒班工人的中毒机会。

(2)改善劳动组织的措施。女工应避免在高粉尘浓度和增加劳动强度的岗位工作。对毒物浓度高、中毒机会多的岗位,应适当缩短工作时间。

(3)降低工作场所有毒物质浓度,改革工艺,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封闭化、半自动、自动化代替操作人员,减少操作人员接触有毒物质的时间。

2.综合保护措施

(1)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2)如果必须使用有毒原料,倒班工人应采用碘汞消除法、升华法等手段降低原料的毒性。

(3)在高毒浓度或高中毒机会的生产平台上工作时,带班工人必须带好防护用品,遵守时限规定。

(4)定期检测生产现场空气体中各种毒物的浓度并加以控制,使其符合国家标准;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直至空气体浓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合理配备和使用防护用品。

(6)公司应完善倒班工人的卫生保健措施,为员工设置休息室、更衣室和浴室。

(7)禁止倒班工人在生产现场吃东西和吸烟,禁止倒班工人将工作服带回家。

(3)改善液体毒物环境的措施

1.基本保护措施

(1)液体毒物作业环境应尽可能自动化、机械化、密闭化,使用低毒或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

(2)各种管道和储存容器应密封,防止泄漏、泄露和中毒。

(3)在有液体毒物的有毒生产场所,必须设置强通风设备,及时排出有毒蒸汽和粉尘。

(4)在毒物生产场所的毒物存放处或易中毒的地方,必须设置明显的标识和防护措施,防止不明情况引起的意外中毒。

5.有毒生产场所应配备解毒设备或物品,并在其旁边设立醒目标志。

2.综合保护措施

(1)公司应建立现代化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测当班作业场所空气中空的毒物浓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毒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2)患有神经内分泌、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者不宜参加此类工作。女职工在特殊生理期也应调离此类工作岗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轮班操作人员应定期轮换,避免长期吸入毒物。

(3)加强倒班工人的防护意识,坚持个人卫生制度,坚持使用个人劳动用品,定期对倒班工人进行体检,以便及早发现和处理。

(4)改善气态毒物环境的措施

1.基本保护措施

(1)在气体毒物引起的有毒作业环境中,应设置良好的通风设备和应急设备。

(2)灌装、储存、运输液态气体毒物时,生产场所应有防爆、防火、防泄漏措施。

(3)在以气体毒物为原料或成品的工作环境中,生产设备必须有防腐蚀措施,防止气体毒物液化时腐蚀储存设备而引起中毒事件。

(4)在气态毒物引起的有毒作业环境中,应在明显的地方设置防毒设施,放置中毒急救物品,并定期检查这些设施和物品的有效性。

2.综合控制措施

(1)值班人员在工作时,应采用自动化或远程操作,以防止中毒事件。

(2)工厂新建或扩建时,在选址、安全设备设施配置、废气排放等方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

(3)确需近距离作业时,倒班工人必须穿戴防毒面具、胶靴、手套、防毒服等防护用品,注意不要暴露皮肤。

(4)做好废气、废水、废渣的回收利用工作,妥善处理,防止倒班工人中毒。

(5)定期检测生产现场空气体中各种有毒气体的含量。超过最高允许浓度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措施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6)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时,倒班工人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或蛇形防毒面具。防护眼镜、胶靴、手套和皮肤外露部分应涂上防护油膏。

四。粉尘作业的改进

(a)不同条件下粉尘材料的处理

1.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粉尘的材料的处理

(1)在工艺允许的条件下对这些物料进行加湿,即在装卸、搬运、研磨、筛分、混合过程中加水对物料进行加湿。

(2)对于不能加湿的物料,技术部门要全力配合生产部门对物料进行密封、管道化、机械化处理,减少粉尘来源,改善粉尘作业环境。

2.高粉尘浓度生产场所的治理。

定期用水冲洗允许冲洗的地面、墙面、建筑构件、设备罩,保持湿润状态,防止二次扬尘,不间断通风除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下来。

(二)提高防尘技术。

1.改造工艺设备和工艺操作方法,采用新技术。

2.采用通风除尘设备,减少粉尘产生,进一步改善粉尘环境。

3.在生产和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采用湿法作业,以减少粉尘的产生和飞扬。

4.密封尘源,使生产过程流水线化、机械化、自动化,防止粉尘逸出,降低劳动强度,达到防尘的目的。

(3)合理设置倒班工人的工作地点。

班组人员的工作场所或集中场所必须设在生产现场通风良好空空气洁净的地方,容易产生严重粉尘污染的区段应设在整条生产线的下风向。

(4)加强防尘工作的管理。

公司将对各班组作业现场的防尘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定期评比,并根据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动词 (verb的缩写)噪声操作改进

(a)控制产生噪音的机械和电气设备

1.在购买新设备时,工厂必须评估设备的噪音。所购设备的噪声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在同等条件下,应选择低噪声排放的设备。

2.班组应尽量减少各类机电设备的运行时间,并在使用后立即关闭机电设备。

3.当班操作人员在操作中严格遵守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造成机电设备的异常噪音。

4.公司定期检查和维护机械设备的主要部件,以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并确保发出的噪音符合国家标准。

5.公司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测其噪音。对于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6.公司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及时维修异常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声的排放时间。

7.在生产过程中,生产部应配合技术部改进工艺流程和工序,防止设备长期运转产生的噪音。

(2)噪声传播的控制措施

1.有关部门在采购、使用和改进各种噪声设备时,应尽量选用自动或密封设备,减少人工操作,以减少噪声对员工健康的危害。

2.生产中噪声排放比较大的机电和机械设备,应尽量设置在远离工作操作点或人员集中点的地方。

3.对于不能布置在远处且发出较大噪声的机电、机械设备,应在生产中的设备上安装隔音罩或隔音室,阻断噪声的传播。

4.对于有隔声室的机电设备,隔声室应密封良好,随时关闭隔声门和隔声窗,隔绝生产人员的噪声。

5.如因工作需要,倒班操作人员必须到噪声大的地方操作,应佩戴耳塞、耳罩、噪声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否则后果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6.班组长在安排工作时,应尽量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少噪声对身体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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