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7日晚9时24分,中国北方航空公司空由北京飞往大连的6136航班在大连海域失事,机上112人全部遇难。据官方的新华社报道,调查人员得出结论,是37岁的乘客张丕林放火导致飞机坠入黄海。中国官方媒体随后的报道称,该乘客此前购买了7份航空空意外险,总金额为17万美元。怀疑他在这架MD-82飞机上点燃了一瓶汽油或其他易燃液体。
不到一年后的2003年2月2日,又有一人使用易燃液体进行劫机。新华社报道称,39岁的无业男子董越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空从北京飞往福州的CA1505航班机舱内,将文佳百科全书的燃料洒在饮料罐中。然后他要求飞机转向台湾省。劫机者后来被机上人员制服,飞机安全降落在福州。
2003年这件事之后,航空空部门开始禁止乘客携带液态物质登机。
那么,为什么会有携带100ml液体过安检的要求呢?
任何一种液体,一毫升或100毫升,即使带上飞机,危害也不大。
第二,即使和它在一起的液体加起来有1升(有10瓶),如果不能和大容积的瓶子有效混合,也算是安全的。
2008年美国出台这个规定的时候,很多美国人还在质疑,说“这个规定无非就是收入”。美国人真的对什么都质疑,并且以各种理由尽力质疑,这很好。当然比完全不质疑要好。
许多美国人对此表示怀疑。比如,即使各种液体不能有效混合,恐怖分子也可以带10瓶混合液体上飞机。但是我觉得,上了飞机之后,没有容器把10瓶液体放在一起引起爆炸。把10个小瓶子绑在一起可能不行吧?我不是化学专业的。我真的不明白。
也有人质疑,为什么飞机上给乘客端上来的饮料远不止100ml的液体就能上飞机?官方对此似乎没有给出任何明确的解释。我觉得,安检是可以找出已经变成爆炸物的液体的,但是这种情况下,本来是不能爆炸的,但是可以爆炸的液体是通过一定的液体按照比例混合形成的,现在安检的成像技术是无法判断的。
另外,安检口的工作人员不一定都是化学天才,几乎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判断一名乘客携带的所有液体是否会混入爆炸性液体。即使把安检口的工作人员换成会判断的天才,也不能保证100%准确,而且非常耗时。
我想出了一个办法,发明了一种新的机器,可以扫描传送带上的东西,确定到底是什么物质,然后通过计算机计算出混合炸药的可能性。但是,还是有一个缺陷。比如恐怖分子A带了五瓶100ml以上的液体,这五瓶液体的所有组合都无法产生炸药。恐怖分子B还带了五瓶100ml以上的液体,这五瓶液体的所有组合都无法产生各种爆炸物。但恐怖分子A和恐怖分子B通过安检相遇后,他们的交叉组合可以混合生产炸药。
那是愚蠢的。。。。
所以,如何保证飞行安全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样会不方便保证安全。什么都不检查就上飞机当然是最方便的。所以,你保证同样的金额,就得牺牲另一个金额。这也是经济学中加文社会百科的交替原则。再过80年,科技更发达的时候,会有比现在更安全、更方便的安检水平。
民航局最新发布的《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现有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仔细看完,不要问你机场航空空公司的朋友榴莲能不能带上飞机。没有蒸汽的纪念打火机可以带上飞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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