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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法在哪一年颁布实施?
我国劳动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经NPC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NPC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订。
(最新立法为2008年《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NPC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订,需一并使用)。
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不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限或者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的,应当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此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是谁颁布的?
《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NPC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了一项夏季命令来颁布它。
《劳动合同法》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2013年7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系统性法律。
《劳动合同法》共分8章98条,包括: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3+3+5是终身合同吗?
是
劳动合同签订三次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签订三份合同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先后签订了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终身合同。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的,仍可以解除双方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目前,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存在五大问题,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首先,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甚至不承认与劳动者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其次,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再次,部分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顺序
4.一些用人单位随意设置违约金,限制了劳动者择业自由和劳动力合理流动。
最后,一些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形式逃避法律义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数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劳动的合法性: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之日已经存在的,应当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计算。本法施行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期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用人单位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一定要在劳动局备案吗?
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需要提交劳动局备案。
因此,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动合同一般不在劳动局备案。在此之前,劳动合同要经过认证才能生效,劳动局备案。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雇主和雇员分别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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