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买了一些草莓,但是暂时没有冰箱放,如果在常温下放三天可以吗?
答:
草莓常温放三天可以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
草莓是一种很容易腐烂的水果,适合在0-10摄氏度的环境中保存,而一般在常温下的温度在20-25摄氏度左右,将草莓置于常温下保存大约只能保存1-2天,甚至更短,如果已经放了三天,草莓很可能已经开始腐烂,其口感也会发生改变,食用后甚至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
热门文章简读《草莓可以加热吃吗》
可以加热吃。 草莓味道香甜多汁,酸甜可口,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水果,但是它吃起来比较凉,对牙齿或肠胃不好的人来说刺激比较大,所以在天气冷的时候将草莓加热食用,可以减轻凉气对口腔、牙齿和胃的刺激,因此草莓是可以加热食用的,不过,草莓中含有丰富的果糖,加热之后的草莓果糖溶出量变低,酸味会变重,口感变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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