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的朋友说,按照法律规定,摩托车可以上高速”。事实上,根据福建省的法律,高速公路上禁止摩托车行驶。这是今天(4月21日)上午8点25分,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云龙中队民警翁与两名摩托车骑手的对话。原来,今天早上7点40分左右,正在辖区巡逻的翁警官接到了指挥中心的指令。
“我们有的朋友说,按照法律规定,摩托车可以上高速”。
事实上,根据福建省的法律,高速公路上禁止摩托车行驶。
这是今天(4月21日)上午8点25分,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云龙中队民警翁与两名摩托车骑手的对话。
原来,今天早上7点40分左右,正在辖区巡逻的翁警官接到社会百科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两辆摩托车从社会百科福州金沙收费站往福州方向骑行。民警立即在尹福高速主干道梅溪立交设卡,成功拦截摩托车,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经询问,两位骑手都是厦门人。前几天他们骑车去三明尤溪玩。今天,他们打算骑车回厦门。他们在加入的好友群里问了一下,看到有几个群友说可以在高速公路上骑,就放心骑了。
对于两位车友的说法,翁警官介绍,《福建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车列车、挂试车号牌和教练号牌的车辆、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我们告诉车友,在很多地方,比如高速收费站、国道,警方都设立了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的标志。”翁警官介绍。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过文佳社会大百科”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违反禁令标志或者标线”的规定,民警对两名骑手处以罚款150元,扣3分的处罚。
“我们经常形容在高速公路上开汽车是‘铁裹肉’,在高速公路上开摩托车快就是‘肉裹铁’。摩托车轮子小,重心不稳。路上一个小石子的小磕碰就可能酿成大事故,所以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骑车。”翁警官表示,近期摩托车高速现象增多,警方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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