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的好处(垃圾分类的5个好处)2021-06-09 09: 31大连洁贝雅
垃圾分类(英文名:Garbage classification)一般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定或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储存、投放和搬运,使之成为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努力做到物尽其用,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的使用,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它具有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在垃圾分类存放阶段,属于公众的私人物品。垃圾经公众分类后,成为公众所在社区的区域性公共资源。垃圾被运送到垃圾收集点或中转站后,毫无例外地成为公共资源。从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来看,大多是根据垃圾的成分和产量,结合当地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垃圾分类是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行的基础。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在生活垃圾科学合理分类的基础上,应相应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支撑体系的建设。根据分类品种,建立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确保分类收运、回收、利用和处理设施的互联互通。只有做好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处理等配套体系,才能更高效地运营。垃圾分类事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垃圾分类的优势如下:
第一,减少占地。对垃圾进行分类,去除可回收和不可降解的物质,垃圾量减少50%以上。
第二,减少环境污染。废电池等。含有汞等有毒物质,会对人类造成严重威胁。废塑料进入土壤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所以回收可以减少这些危害。
第三,变废为宝。一吨废塑料可回收600公斤无铅汽油和柴油。回收1500吨废纸可以避免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树木。因此,垃圾收集既环保又节约资源。
垃圾分类任重道远,制度层面有以下建议:
首先,要理顺垃圾分类的环节和关系,做到分工细致、流程简化、组织细致、管理有序。垃圾分类是将垃圾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储存、投放和运输,使之转化为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要协调推进分类储存、投放、运输等环节,同时要推进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环节。这些环节的科目、作业内容、要求都不一样,要区别对待,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科目之间的关系。分类配送的主体是公众,分类转移的主体是区域管理者,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的主体是企业。制度设计要保证这些主体之间相互促进、相互监督。
其次,要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自治的内容,明确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公众和管理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公众,包括居民(村)、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是垃圾分类的主体。在享有排放权的同时,应当承担源头减量、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缴纳排污费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源头减量和排放控制的监管义务,逐步形成自觉、自愿、主动、适度排放垃圾的生产生活习惯。
区域经理是分类和驳运的主体,也是区域垃圾分类的负责人。垃圾分类要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制。有物业管理服务的区域垃圾分类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管理服务的由管理者负责,无管理者的公共场所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垃圾分类责任人负责组织管理所在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包括建立垃圾分类运行管理制度,设立专门岗位进行指导和管理,制定垃圾分类方案,设置分类排放容器(垃圾场),负责分类运输,指导、引导、规范和监督分类投放,计量管理分类垃圾,管理排污费。
要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执法监管计划。垃圾分类初期,可以考虑只将厨余垃圾、体积大的垃圾和有害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而且,宜在机群、农贸市场、商场、校园、宾馆、物业小区等管理正规、容易的单位(小区)进行垃圾分类。,确保分类后的垃圾能够得到分类处理,通过分类体系的建设,促进垃圾分类的长效性。重视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社区)建设,充分发挥榜样示范效应,稳步推进垃圾分类领域由小到大、内容由简到繁、标准由粗到细。
加强垃圾的物质利用,推进垃圾分类。一是利用现有工业产能,加强资源循环利用;二是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餐厨垃圾等易腐有机垃圾的分类处理;第三,创新体制和商业模式,注重利益的驱动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将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与产品生产相结合,完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财政补贴机制,理顺物质利用流程和产业链,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废弃物收集、运输、回收和物质利用的多元化和市场化,切实加强废弃物的物质利用,推进废弃物分类。
合理运用经济激励,树立排污成本意识。奖励垃圾减量、分类投放和回收,惩罚混合排放,严惩走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排污费征收机制,鼓励根据垃圾的污染性、资源性、社会性和处理成本制定垃圾排污费标准,条件成熟时实行分类按量收取垃圾排污费,鼓励公众自愿开展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
最后,要加强垃圾分类处理的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行政监督、第三方专业监督、行业协会、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等形式,通过监督、检查、抽查、稽查、审计等方式,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进入垃圾处理行业的机构和事项进行规范监督。加强对垃圾排放总量、方式和收费的监管。加强企业准入和退出监管。加强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处理费用监管。加强对垃圾污染和垃圾处理二次污染的监管。加强对规章制度和计划制定、实施、修订的监督。严惩走私、非法经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失职渎职等行为和事件。
据住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计划投资213亿元。到2020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开始普遍实施强制垃圾分类。住建部宣布将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实施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中的9个,包括北京、上海、太原、长春、杭州、宁波、广州、宜春和银川,已经发布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其中北京是第一个立法城市。截至目前,已有多个城市相继颁布法律,颁布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城市将不再被垃圾包围,绿水青山还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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