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第三轮土地承包预计2027年开始)

土地承包(第三轮土地承包预计2027年开始)

土地承包(第三轮土地承包预计2027年启动)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始于1983年,第一轮承包期为1983年至1997年(期限十五年),第二轮承包期为1997年至2027年(期限三十年),即将到来的第三轮承包期应为2027年至2057年(延长三十年)。

第三轮土地承包预计2027年启动。农民需要重新登记权利吗?

2019年1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的土地承包法规定,我国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耕地承包期30年,承包期满后再延长30年。此外,《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段话,关键词是“长治久安”。什么是长期稳定?说白了,承包关系中农村土地和家庭生产不会有“大动作”。这不仅明确提出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的原则,表明农民与土地的承包关系不会发生本质变化,只是从第二轮土地承包“过渡”到第三轮土地承包。

既然是“过渡”,第二轮土地承包土地权属登记就不会有变化。说白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土地权属登记仍然有效,那么自然不会再大规模进行土地权属登记,第二轮土地承包直接“延期”到第三轮土地承包。

2013年1月31日,中央一号文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定时间为5年,从2013年到2018年。准确来说,2017年至2018年是农村土地确权的高峰期,2018年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在整个确权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其对确权的影响是深远的。用我们农民的话来说,“国家给有地农民吃定心丸需要五年时间,这种定心丸在未来自然会起到非常持久的作用。”

可见,在短时间内,农村土地不会重新进行确权登记,至少在第三轮土地承包延期期间不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在2057年之前,农村土地不会重新登记大范围的土地所有权。当然,农民依法登记承包的土地不会分散再分配,农民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

那么,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农民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变更权利登记证日期?

其实文章看到这里,相信农民朋友已经很清楚了,这个问题也不难回答。

由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将直接“过渡”到第三轮土地承包,农村土地不会分散重新分配,这意味着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农户家庭将继续享受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的支持。说白了,农民和发包方(村集体)的承包关系不变,只是期限再延长30年。这是统一的行为。在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农民无需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

但是,有人会问:明明土地使用年限已经变更,土地合同中应该注明延长时间。否则,农民未来的土地承包权如何保障?

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是“过虑”了。一方面,土地承包法规定,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将对农民家庭现在持有的土地所有权登记证进行统一的日期延长。农村之间是有差异的,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日期本来就不一样,但是毫无疑问,统一延长了30年的承包期。

因此,第三轮农村土地承包启动后,农民只需延长和变更其土地所有权登记证书的日期,其自身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发生变化。

结论:第三轮农村土地承包只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延长承包期30年,不会对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农户家庭产生任何影响。他们在土地承包中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拥有土地的农民不需要为此担心。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干涉农民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农民手中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权属登记证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第三轮土地承包延期对实际耕种土地的农民和选择土地流转的农民来说都是好消息。只有承包关系长期保持稳定,农民才能依法享有一切相关的土地权益。

以上就是由优质生活领域创作者 嘉文社百科网小编 整理编辑的,如果觉得有帮助欢迎收藏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