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之怒(华为不懂“布之怒”)
华为的回应并不出彩,强硬用错了地方。在舆论的愤怒下,人们开始斗争。
一场普通的民事纠纷变成了拘留251天,公众迫切希望华为给个说法。毕竟华为这一年渗透了太多的民族情绪,大家都不想看到“雷峰塔倒塌”。
然而,华为的声明让人大跌眼镜,措手不及。它只发了119个字的声明,性质极其冷淡。它既没有像网易那样低头道歉,也没有澄清李鸿源为什么“有罪”。被澎湃总结成四个字,“去告”。
这件事还是支离破碎的,只有盲人摸象的真相,只有一面之词。即使李鸿源弱,他也不能全部接受。华为不愿辩解的言辞令人费解,有人在猜测反转的可能性,滋生了各种“路边社”。
这样的说法一定是公司高层、法务、公关精心挑选的。我们不理解华为的冷姿态,认为“任无情人有情”,但结果无疑是人心尽失。巨无霸与个人对抗,并能立即在公众的头脑中就位:大卫和歌利亚之间的战斗。
一个公司或者一个组织做大做强后,动辄上万人,必然产生官僚主义,这是规范化管理的必然结果。华为声明的逻辑是企业理性,在法律和规则上无可挑剔,是大公司追求的“规范”。也许在华为看来,只有小公司讲情怀,大公司只讲制度和法律。
但是,大公司不是活在真理空,大公司的管理也不是黑板管理。当一个法律事件溢出成为社会现象时,情绪和温度是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它包裹了人们的价值判断,没有办法切割它,得到一个所谓的纯粹理性的判断。华为没有算到这一点,或者低估了这一点,或者不得不与之斗争,从而成为众矢之的。
一年前,任在大国博弈的宏大叙事框架中多次公开反对民粹主义。今天的事情,华为这么强硬,是不是说明它把大众的感受想当然了,还把他们当民粹?
反正华为在尘埃落定之前就已经输掉了舆论战。在整个真相大白之前,在权威部门做出最终决定之前,华为需要寻求自救。为什么不能赢得舆论的好感和同情?一个只在乎无聊到B的公司,可以不顾大众的感受。但是一个已经有明确战略和对to C要求的公司,怎么能不考虑外界温度呢?
在这里,我们回顾一下布的愤怒的故事。
魏国的唐倬派使者到秦国,问秦王:“你感受到布的愤怒了吗?”秦嗤之以鼻,说“布衣之怒”无非是脱下帽子,把头磕在地上。唐菊说那只是庸人的愤怒。“秀才若会怒,伏尸两具,流血五步,天下皆白。今天也是这一天。”于是唐举剑,《战国策》写道,“秦王妒之,跪谢之。”
正如有人评论的那样,“过于强调狼性,往往会失去人性。”希望这次“布之怒”能让华为有所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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