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购的普及,收发快递逐渐成为现代生活的一部分。近日,珠海市民赵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电脑屏幕,收到货后开箱时,发现屏幕出现了裂痕和破损。赵先生说,由于快递员直接将货物送到代收点,未能当面收货,现在维权陷入困境。
但物流公司对此予以否认。快递员称,货物送到代收点是消费者同意的。涉事网店回应称,网购按照规定需要消费者当面验收。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和物流公司都缺乏证据证明是否授权将货物放置在收集点。经与消费者沟通协商,决定退货退款。
消费者
收货后2天,代收点开箱发现损坏。
家住珠海的赵先生反映,7月7日,他从某网购平台旗舰店花139元购买了一台三星电脑显示屏。因为接下来几天要出门,他就把收货地址写到了朋友张先生家,委托张先生代收。
赵先生说,7月8日上午,快递员电话联系发货。当时他朋友告诉他不在家,答应下午送货上门。没想到,快递员随后直接把显示器放在了小区食堂的代收点,他的朋友随后从代收点取回了产品。10日,他开箱后发现电脑屏幕开裂损坏。
“我刚买的电脑屏幕坏了。我主动提出退货或者换货,但是这半个月都没有任何消息。”赵先生说,事发后他联系了网店,客服人员回复称,签收快递超过24小时后电脑屏幕才损坏,而且他也没有当着快递员的面开箱验收确认,而是自己拆封。在这种情况下,退货是不可能的,先生选择将屏幕送厂维修,但1300多元的维修价格几乎相当于买了一个新屏幕,赵先生无法接受。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赵先生向南都记者提供了召回总量、网购平台和涉事快递公司。赵先生质疑,快递员在未征得消费者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将易碎品摆放在代收点,导致货物未被本人签收,没有办法当面开箱验货。
信使
是否放在代收点,双方各执一词。
赵先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快递员会把电脑显示器放在代收点,如果没有送上门,客户会开箱验收。有没有事先征求客户的同意?双方各执一词。
赵先生说,送货地址是7号刚租的房子。那时候他根本不知道小卖部是领取点。7月8日上午10点,快递员打电话来送货。趁朋友不在家,他约了快递员下午送货。当天下午,他被告知货物已经放在取货点,无法当面开箱验货。10日,他发现屏幕开裂损坏,责任应由网店或快递公司承担。
8月2日下午,南都记者致电涉事快递员陈某求证。陈某说,当天早上送快递的时候,客户在电话里告诉他不在家,说让保安亭先放,保安亭不收。隔壁有个小卖部可以收。他问可以吗,对方说没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他把显示屏放在小卖部。过了几天,客户反映屏幕有问题,也不好说(具体哪个环节损坏了)。
不过,赵先生否认了上述说法。由于双方持有不同意见,且当时没有录音等证据,客户是否同意快递员将货物留在代收点,放弃当面验收,仍有争议。快递公司事后给网购平台出具的一份书面证明也给出了类似回应:“7月8日,该公司快递员陈某趁客户不在家时,将包裹投递出去。我们快递员按照客户要求将包裹送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一家楼下便利店,便利店确认代收”。
一位快递公司负责人表示,快递员询问后是这么说的,而且据他了解,客户除了屏幕外还买了一台主机,然后自己拆包,直到主机到货,才反映电脑屏幕损坏。
在线商店
双方证据缺失,有瑕疵,已退款给客户。
网店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正常的货物签收流程,物流会将货物送达消费者手中。如果消费者不在家,可以委托他人代收或者放在代收点。除了安装产品不需要开箱检验(安装师傅需要开箱检验安装产品)外,其他所有产品都要当着送货人员的面开箱检验。公司有相关流程规范,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如果消费者发现外观没有问题,可以签收收货。如果有什么问题,他们可以直接拒绝。
但该人士承认,具体到赵先生的遭遇,当事人是否约定快递员将货物送到代收点,因为双方证据和录音都缺乏,双方都没有短信确认。确实存在缺陷,他们会向公司反馈,以进一步优化物流和配送环节。比如快递员发货时,发货人或代收点收货时,物流人员给消费者发短信,消费者会回复确认,这样就避免了此类纠纷。
客服人员表示,与赵先生沟通协商后,决定退货退款。市民赵先生证实接到了网店的电话,对店家同意退货表示认可。
声明
网购:快递比较常见。
网购和快递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出现了快递易、蜂巢盒子等以快递仓储服务为卖点的新业态。在解决消费者平日签收快递不便的同时,也容易因为快递不需要自己签收,无法开箱验货而造成网购维权的问题。
网购中,快递员是否未经收件人事先同意,直接将快递寄存在代收点?连日来,杜南记者通过电话和微信随机采访了10位网购常客。受访者的回答几乎一致:快递员未经消费者事先同意,直接将货物送到快递柜或保安室等代收点的情况很常见。
“网购普通商品,快递员几乎都会默认直接送到快递柜,事后会短信通知你。”市民麦女士表示,如果购买易碎品或贵重物品,为了安全,一般会选择保价,并随时跟踪物流进度。送货当天,她会主动给快递员打电话,提醒她一定要送货上门验收。
刘小姐说,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她分别收到了两件网购商品,收货地址都标明了楼层和房间。其中一个产品直接放在她住处附近的快递柜里,另一个是牛肉丸,属于生鲜产品。物流人员不仅送货上门,还提前给他们打电话确认送货时间,让我签收,及时放进冰箱。
为规范快递,避免因不签收、不当面验视引发纠纷,我国于2013年颁布实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理人”,“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投递快件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递(邮件)包裹完好的,应当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寄递的快件(邮件)标明易碎、外包装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验视内件后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建议:可以拒绝送到指定地点。
杨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树权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快递公司将快件投递到非约定地址。比如快递员送到了小区的一个房间,但是快递员直接送到了快递柜或者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导致消费者无法当面收货,消费者在明知风险的情况下仍从第三方代收点提货,开箱后才发现货物受损。按照“谁主张谁取证”的原则,事后维权取证很难。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最好的办法就是拒收,并要求店家按照约定的方式送货上门,当面验收。如果交付的商品为易碎品或贵重物品,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明确注明交付方式和具体要求,并保证价格,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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